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都邑僧正宝贤

    晋愍帝建兴年间(公元313至316年)。有个女弟子听了沙门讲经,大受感动,于是发心出家,在西域沙门智山那里接受十戒。这个女弟子,就是我国历史上破天荒的第一个比丘尼净检。净检自从受十戒后,又过了约四十多年的漫长光阴,在东晋穆帝升平元年(公元357年),和其他一起修习的四个信女,浮舟于泗,同登坛上,向大僧受具足戒,可见当时比丘尼受具足戒难度之大。
  刘宋文帝元嘉七年(公元430年),有罽宾国沙门求那跋摩,来到扬州;元嘉十年,又有僧伽跋摩来到扬州。在这前后,有两批搭乘外国舶主难提船只的狮子国(今斯里兰卡)比丘尼来到中国,由此初步建立起我国比丘尼戒的律统。当时,中土比丘尼惠果等三百多人,在狮子国比丘尼的沟通下,请僧伽跋摩在南林寺坛界,依次重新受具足戒。
  后来,由于尼众受戒不易,所以大多数比丘尼为了增长戒善,纷纷盛相传习,竟至形成一种风气。这样日子一久,起初的好事,反倒成了一种华而不实,矫竞攀比的弊端。
  后废帝元徽二年(公元474年),法颖律师在晋兴寺开《十诵律》题,当时有十几个比尼,下讲后希望重新受具足戒。这时有个名叫宝贤的尼姑,得知情况后,马上组织力量筹建僧局,然后又带着僧局的命令赶到讲座,当众宣布天下诸尼,不准重复受戒。众尼闻宣,一时肃静,只听宝贤道:“若岁审未满者,其师先应集众忏悔,然后到僧局,僧局许可,请人鉴检,才能受戒。若有违拒,严加摈斥。”
  自从宝贤明令宣布,诸尼不得重复受戒以来,久已存在于比丘尼当中的矫竞之心,方才暂告止息。由此,宝贤在我国比丘尼受戒史上,对于当时矫竞混乱的做法,起到了相当的抑制作用。
  宝贤(公元401至477年),俗姓陈,陈郡人。十六岁那年,宝贤生母因病逝世,宝贤悲痛欲绝,从此不穿华丽的丝织品,不坐床席,同是还发下大心,三年不吃谷物,只是吃点葛芋之类的粗食,借以寄托自己的悲思,并且一心向佛,俭朴自约。
  三年时间转眼就过去了。这时宝贤已经十九岁。按理说,十九岁的花季,正是姑娘家嫁人成家的好时光,可是看透红尘的宝贤,却坚决选择了一条与众不同的人生道路——削发出家,做尼姑去。
  宝贤自从出家为尼,住在建安寺里,精心修持,博通禅律,有着很高的操行。当时,文帝刘义隆听到她的德誉,深加器重,并且向她提供衣食,让她安心修道。后来孝武帝登基,对她更加尊敬,让手下有关人员,每月给她送去一万钱。此后明帝即位,对于她的尊崇比起文帝、孝武,似乎又进了一步。还在明帝刚上台的泰始元年,就降敕让她担任普贤寺主。第二年,又敕她为都邑僧下。僧正是当时朝廷很派掌管全国僧尼事务的最高僧官,都邑僧正则掌管地方僧尼事务,在地方上有着相当的发言权。
  自从宝贤担任僧正以来,做了一件大事,就是传文开头所说,抑制了当时比丘尼重复受戒的矫竞不实风气,尼纲为之整肃。在宝贤担任都邑僧正的岁岁年年,由于秉性刚直,又明断如神,所以有着很高的威望。虽然宝贤受到刘宋三代皇帝的竞相尊崇,并且经济实力丰厚,可是待人接物,温如春风,当严则严,当宽则宽。平时,她生活俭约,肃然寡欲,可是对于地方诸尼,要是生活困难,却又慷慨解囊,毫不吝惜。
  宝贤尼的为官作风和生活作风,为佛教界树立了榜样。